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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别》。
《送别》是由李叔同于1915年填词的歌曲,曲调取自约翰·庞德·奥特威作曲的美国歌曲《梦见家和母亲》,《送别》曾被选为《早春二月》、《城南旧事》等电影的插曲。
《梦见家和母亲》这首音乐曲调优美歌词感人,作为一首带有伤感色彩的歌曲流传于美国内战时期,引起军人的共鸣,成为风行一时的歌曲,但随着内战的结束,这首歌也渐渐被人忘掉。
令人惊奇的是南北战争结束半个世纪后,《梦见了家与母亲》却在东亚火了起来,1904年日本诗人、歌词作者犬童球溪利用《梦见了家和母亲》的旋律翻译改写了一首名为《旅愁》的歌,发表后在日本广泛流传,这首歌还被选入明治40年的《中等教育歌唱集》。
《旅愁》在日本的流行,也影响到中国留学生,李叔同于1905年至1910年留学日本,《旅愁》的旋律令他久久难以忘怀。
回国后,他于1915创作了永恒唯美的《送别》,在华语乐坛留下了一朵奇葩,也成为美中日文化交流的佳话。
送别歌词
歌名:《送别》
歌曲原唱:龙珣
填词:李叔同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
一瓢浊酒尽馀欢,今宵别梦寒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情千缕,酒一杯,声声离笛催
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
草碧色,水绿波,南浦伤如何
人生难得是欢聚,惟有别离多(浓)
情千缕,酒一杯,声声离笛催
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
〔美国〕惠特曼《傍晚时我听见》爱情诗鉴赏
〔美国〕惠特曼
傍晚时我听见我的名字在国会中如何的受到赞美,但对于我,随着来的并不是一个快乐的夜,
或者当我豪饮,或者当我的计划成功时,我仍然感觉不到快乐,
可是那一天,当天晓时,我非常健康地从床上起来,精神焕发,歌唱着,呼吸着秋天的成熟的气息,
当我看到西方的圆月发白,并在新晓的曙光中消失,
当我独自一人在海滨徘徊,***着身体,和清凉的海水一同欢笑,看着太阳升起,
并且当我想着我的好友,我的情人,如何正在路上走来,哦,这时我是快乐的,
哦,这时,每吸一口气觉得更甜美,那一整天的饮食对我更加滋养,美丽的白天也安适地过去,
第二天也带来了同样的快乐,第三天晚间,我的朋友就来了,
而在那一夜,当万籁俱寂的时候,我听着海水幽缓地,不停地卷到海岸上,
我听着海水与砂砾沙沙的声音,好象对我低语表示祝贺,
因为我最爱的人,在凉夜中,在同一个被单下,睡在我的身边。
在秋夜的寂静月光中,他的脸对着我,
他的手臂轻轻地搂着我,——那夜我是快乐的。
(楚图南译)
这首发表于1860年的爱情诗,其中的抒情主人公能在“傍晚时听见我的名字在国会中如何的受到赞美”,而且既会“豪饮”,又能使“计划成功”,同时,还会“在海滨徘徊,***身体”,显然这是一个男性。
那么,他等待的“情人,如何正在路上走来”,与“最爱的人”“在同一个被单下”睡着,“他的手臂轻轻地搂着我”,这个从远处走来,搂抒情主人公的也不是一位女性。
可见,这首爱情诗,不是写两个异性间的恋爱的爱情诗。
爱情,是一个广义的词,它除了有男女之间***之情,也有亲属
(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之间的亲爱之情,更有同性别的挚友之间的友爱之情。
描写友爱之情的,也应属于爱情诗。
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中,有不少爱情诗,经后人研究考证,结论是:一部分是给一位黑皮肤女子的,一部分是给一位贵族美少年的。
前者属于***之情,后者属于友爱之情,但都是广义的爱情诗。
惠特曼的《草叶集》中有一辑《芦笛集》,其中一首就是《傍晚时我听见》。
《芦笛集》中的爱情诗多是“唱男人们彼此依恋的歌”
(《在人迹罕到的小径间》),写“我们两个小伙子厮缠在一起,/彼此从来不分离……/有恃无恐地吃着,唱着,睡觉,相爱”
(《我们两个小伙子厮缠在一起》),“作为良朋好友分手时……/那个要留下的搂着另一个的脖子热烈的亲吻”
(《你想我拿笔要记录什么?》)。
诗人“梦到那就是‘友爱’的新城池,/再没有比雄伟的爱,更伟大的了”
(《我在一个梦中梦到》)……。
一些西方资产阶级文人,从二十世纪西方社会的生活作风中的变态性心理与性生活出发,硬说莎士比亚在十四行诗中、惠特曼在《草叶集》中,表现了“同性恋”,这是把三百多年前的莎翁和一百多年前的惠特曼“现代派化”了。
封建社会末期的人文主义者莎士比亚和南北战争时代的民主诗人惠特曼,竟然写出自己的“同性恋”,岂不是滑稽的事,哪还能形成优美的爱情诗?正确的说:惠特曼表现的是伙伴之间、亲密的雄壮的爱。
这种爱是纯洁的、真挚的、永恒的。
不能一见外国人亲吻和搂抱,就得误为***和同性恋。
《傍晚时我听见》层次清晰,开头两行是说“不快乐”。
诗篇用快乐事来比衬不快乐。
在国会中受赞美,是名扬天下的事;豪饮当是非常痛快:计划成功,应无比高兴。
然而,诗句由快乐事,一转折,跌落千丈,结果,感觉到的是不快乐。
接着,说“快乐”。
这有个以四个“当”字领起的前提,而且是在具体的“那一天”。
那一天,“当天晓时”、“当我看到……新晓的曙光”、“当我独自一人……看着太阳升起”、“当我想着我的好友,我的情人,如何正在路上走来”,诗人是快乐的。
前面三个“当”是讲时间逐渐来临,后一个“当”才说出快乐的原因。
这个快乐持续三天,直到友人来到。
诗中“情人”一词,是指所爱的人,不是情夫、情妇的那个情人。
旧译“情人”,易误为***,这是东方人的理解。
所爱的人,则应是广泛的。
最后一层用“而在那一夜”开始,讲友爱以及友爱中的快乐,它胜过了全国扬名,胜过了豪饮和计划成功。
为了衬托这友爱,诗人给了它一个富有诗意的自然风光的背景:万籁俱寂,海水幽缓的冲刷砂岸,沙沙作响,凉夜中月光寂静的照耀……,它是那么优美、恬静。
在这背景上,再写一对好友同榻而眠:远方来客,长途跋涉,走累了,搂着友人睡着了;诗人在秋光月夜中,快乐得静思,难以入眠。
诗人渲染快乐心情,突出感觉和行为,由于盼望友人到来而高兴,所以起床是“健康地”,自觉“精神焕发”,连呼吸的气息也是“成熟的”,“甜美”的,饮食也觉得“滋养”,感到白天也“美丽”、“安适”。
行动上,诗人高兴地“歌唱着”,“独自一人在海滨徘徊,***着身体,和清凉的海水一同欢乐,看着太阳升起”。
总之,用了大量肯定的、积极的词:这些“健康”、“成熟”、“欢笑”、“甜美”、“安适”等等,就构成一种光明、喜气洋洋的气氛,使读者与之共同快乐。
何况,诗句中几次用“哦”字来赞叹这种快乐哩!
诗人写友人之间深沉而真挚的爱,则不用狂热、豪爽的红火的场景,不写酒肆中喧嚣的、五光十色的背景上,伙伴们热烈的拥抱的亲吻。
诗人写月光海岸的静谧情境,轻轻地搂抱,以突出爱的深沉,从而构成隽永的意味,深长的诗意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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